穗人社函〔2018〕131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及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395元。
二、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8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67元。
三、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8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67元。
四、上述计算结果如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